长子县人民检察院“对标一流、争先进位”行动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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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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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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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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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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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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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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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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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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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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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意识不强。少数干警的纪律观念不强,还存在上班迟到早退、不按要求参加会议活动、工作时间串岗、外出不登记等现象;一些干警在参加会议和执行公务过程中不按规定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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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会议制度》,加强对每周考勤以及会议签到的督察检查,对无故缺勤缺会的干警及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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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贾江伟
责任部门:政治部
责任人:徐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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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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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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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党治党意识不够强。在从严管党治党工作中,对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教育还没有做到常态化、制度化。一些规章制度执行的不够严格,刚性约束力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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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组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的主体责任,制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对工作消极、纪律松懈的领导干部要坚决问责,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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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院党组
责任人:郭永革、
王艳平、韩宏伟、李秀清、申建伟、贾江伟、和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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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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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司法理念有偏差。少数干警执法司法理念陈旧,在牢固树立平等、审慎、谦抑、善意、文明、规范“六大理念”上还做的不够好,在保证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相统一方面有差距,片面追求办案数量、办案力度,放松了规范执法、办案效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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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治站位,更新检察理念,创新工作举措,积极适应新形势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好各级党委和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要求。积极落实好司法责任制,提升公正文明规范司法能力,提高案件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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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韩宏伟、李秀清、申建伟
责任部门:第一、二、 三检察部
责任人:宋建军、苗晓强、卫瑞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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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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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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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干警执法办案的责任感有所弱化。少数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拖沓推诿,不认真,不细致,主动作为的激情有所减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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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加强执法办案全流程、各环节的监督。认真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数量的要求,对办案不认真、办案数量不达标的,启动员额检察官退出程序。细化办案考核的内容和指标,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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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贾江伟
责任部门:政治部
责任人:徐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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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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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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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警示教育不够深入。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的措施不够具体,在常态化方面做的不够,召开党风廉洁方面专题会议进行系统性教育培训的次数较少,对重点办案岗位人员进行廉洁谈话没有达到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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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的措施,加强岗位风险清单和防控措施管理,真正做到执法有依据、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督,责任有追究。同时增加党风廉政方面专题会议召开的次数,保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与重点办案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洁谈话,对其思想工作中表现出的问题要提出警醒警示,详细记录谈心谈话的内容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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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王艳平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责任人:许文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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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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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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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观念不足。主动服务群众不到位,不能主动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宣传检察职能、了解群众疾苦、听取群众诉求,给部分当事人和群众造成不便,影响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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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主动深入群众开展法律宣传,了解群众诉求,提升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拓宽检察宣传渠道,利用新媒体广泛宣传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成效,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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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王艳平、贾江伟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治部
责任人:许文锦、徐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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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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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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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督工作推进力度不够。主动监督的意识不强,能力不足,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工作滞后,检察职能发挥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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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定全面的考核方案为契机,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两项工作设置合理的绩效考核分值,促使检察官转变监督理念,强化监督力度。进一步发挥驻公安检察室的作用,定期登录警综平台,强化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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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韩宏伟、贾江伟
责任部门:政治部、
第一检察部
责任人:徐玮、宋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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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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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监督不到位。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少,力度小。日常工作中重视在编人员管理,非在编人员管理弱化,缺乏有效的教育培训,人员使用和工作安排不合理不细致,整体素质不高。对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不够,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做普遍要求多,具体措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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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按照“五责”、“五谈”要求,制定廉政谈话细则,做到防患未然。明确非在编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定系统的考核方案。建立八小时外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同时,在保护干警个人隐私前提下,注意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研判,强化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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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王艳平、贾江伟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治部
责任人:许文锦、徐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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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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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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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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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务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工作不到位。领导干部与包联企业对接不力,工作不实,座谈表态多,深入解决实际问题少,在落实省委政法委“40条”、市委政法委“10条”等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工作没有亮点,主动服务企业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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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定向联系”机制,要求领导干部定期到包联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态度,通过与相关部门对接和沟通协调,尽可能帮助企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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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院党组
责任人:郭永革、
王艳平、韩宏伟、李秀清、申建伟、贾江伟、和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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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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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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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方式创新不足。党组召开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不够经常,内容不够充分,抓党建的方式和方法比较单一,习惯于传统做法,紧扣时代创新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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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组坚持每年召开2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创新党建工作的思想观念。把党建工作做到干警关注的热点上,做到检察工作的难点上,体现在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上,形成与业务工作相互渗透、互相促进的局面。对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以机关党建实效推动业务工作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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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王艳平、贾江伟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治部
责任人:许文锦、徐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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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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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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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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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评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对案件评查工作不够重视,评查结果没有与检察官的考核挂钩,没有发挥案件评查的应有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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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院案件评查工作规定,将评查工作的组织、计划与执行,评查的程序、评查的种类、内容、标准与结果等次等内容细化、实化,并将评查结果与检察官考核挂钩,发挥案件评查的评价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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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韩宏伟、李秀清、申建伟
责任部门:第一、二、 三检察部
责任人:宋建军、苗晓强、卫瑞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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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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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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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法律文书质量不高、不规范。个别案件的审查报告还出现错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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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检察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扎实开展法律文书质量评查,必要时商请市检察院进行法律文书异地评查,用普查、抽查和评查等方式发现问题,找到症结,以查促学,以查促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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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韩宏伟、李秀清、申建伟
责任部门:第一、二、 三检察部
责任人:宋建军、苗晓强、卫瑞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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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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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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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平衡发展的力度不足。检察监督工作存在短板,对降低案件比、认罪认罚适用、精准量刑建议等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办案效率的措施落实上还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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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定期召开业务工作分析会,强化问题意识,下大力气改进检察监督工作,强化降低案件比、认罪认罚适用、精准量刑建议等措施,努力把短板补起来,把弱项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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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韩宏伟、李秀清、申建伟
责任部门:第一、二、 三检察部
责任人:宋建军、苗晓强、卫瑞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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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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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业绩考核内容不够全面和细化,考核措施操作性不强,达不到应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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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机关部门考核工作办法》,结合我院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对照“案-件比”的质效评价标准,制定全院考核方案,细化考评内容和考核措施的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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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韩宏伟、李秀清、申建伟
责任部门:第一、二、 三检察部
责任人:宋建军、苗晓强、卫瑞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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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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