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针对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5名未成年嫌疑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并进行不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辩护人、帮教老师及其法定代理人参加。会议由韩宏伟副检察长主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李媛向参会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法律依据,考虑到涉罪未成年人具有自首、退赃、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建议对5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听证员在全面了解了案情、听取了各方陈述后,经独立评议一致同意我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同时,我院结合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条件分别制定了个性化帮教方案,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涉罪未成年人也纷纷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会认真悔过,改过自新,感谢检察机关给予的宝贵机会,做到今后绝不越法律的红线。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未成年人犯罪除自身法律意识淡薄、自控能力较差的原因外,家庭教育是重要的原因之一,会后,我院向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发放督促监护令,督促各位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以身作则,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下一步,我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用检察温情、法治之光,照亮未成年人前行之路,助力涉罪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