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效果持续落地落实,杜绝“纸面合规”,长子县检察院对辖区内涉案合规整改企业进行实地跟踪回访。
2024年4月7日下午,检察长郭永革及该案承办检察官一行通过查看台账资料、交流座谈、厂区实地走访等方式,重点了解企业合规建设的重点环节及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等执行情况,听取企业合规整改后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存在的困难,仔细解答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督促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企业负责人在回访过程中表示:“此次企业合规整改给我们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课,在今后的经营中,我们会规范企业管理,秉持诚信经营、依法经营的理念,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半年来合规建立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财物、员工管理制度都得到了很好的执行,经营管理流程进一步规范,非常感谢检察机关根据企业合规评估意见对我们企业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该企业在此次合规整改过程中向当地政府缴纳了76万余元的罚款,全体职工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管理并为职工购买保险,并补缴了全部应缴税费。在重要岗位张贴提示标语,优化生产环境,做好做优环保测评,并调整企业经营思路,扩大经营,拓展市场,引进先进洗选煤环保设备并利用错峰用电降低生产成本。通过合规整改,企业销售收入、纳税数额大幅度增长,在煤电焦炭市场低迷的情况下,企业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能取得现在的成绩,与企业合规整改密不可分。
涉案企业合规整改不是“一锤子”买卖。以个案合规“小切口”,优化服务营商环境“大格局”,推动形成依法依规经营的法治营商环境。给予企业再次出发的机会,建立现代化守法合规经营理念,帮助企业行稳致远发展壮大才是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的初心。长子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回头看”,积极探索企业合规监督回访工作机制,形成常态化监督模式,把企业合规做深做实、做优做好,跑好企业合规工作的“最后一公里”。